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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师生热议新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迎来最美春天!

发布时间:2022-04-29

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

新《职业教育法》内容全面、丰富,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职教改革发展成果,将诸多重大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条款,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职教人增强了底气,指明了方向,提振了信心,引起了全院师生的广泛热议。

现代管理学院院长 李伟

新职教法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而且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具有里程碑意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都是为国育才,只是人才培养的类型不同,这就意味着职业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有自身特点的教育内涵和历史使命,应当探索建立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与办学机制。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新职教法为建立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是我们实现制造强国、新百年梦想的有力支撑。

应用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距离上次修订已经过去了整整26年。职业教育伴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遇到了越来越多深层次的问题,急需从顶层设计上布局谋篇,职业教育法的重新修订势在必行、恰逢其时。结合二级学院实际工作,在学生升学方面,除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新职业教育法为我们预留了空间: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学生就业方面,新职业教育法帮助我们开展就业工作破除了门槛和壁垒,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学习粗浅、管中窥豹,我坚信即将施行的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必将为促进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必将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安防科技学院院长 杨春

作为一名长期奋斗在职业教育一线的教师,我的学习体会有三:一是新起点,作为一种类型教育,从法律上保障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平等权利,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二是拓展了新空间,职业本科专业的设置为特色专业开启了新平台;三是新希望,职普立交桥的打通,会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选择,增强职业教育的美誉度。总之,新职教法让我们充满期待。

基础学院党总支书记 顾巍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充分说明了国家为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上不断蓄力,不断加强,能极大地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基础学院作为学院基础课程、美育、体育的培育阵地在学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后深感振奋。这为我部门教职员工凝心聚力不断上进提供了不竭的动力和必胜的信心。

工会副主席、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唐春霞

新《职业教育法》着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解决职业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职业教育在做“大”的基础上做“强”。新职教法明确了政府、群团组织、行业组织、企业、教育机构等各方面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义务与责任,有效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多元跨界特征,将更好推动各方面资源整合、同向发力、共创新局。工会作为群众团体,使命在身,责任在肩,将坚决把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与参与支持职业教育工作有效结合,做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

学生处副处长 邢彦明

《职业教育法》首次从国家法律层面上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解决了职业教育类型的定位问题,厘清了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及其与普通类型的相互关系问题,至少包含以下三层意思:一是职业教育是一个独立的教育类型,而不是普通教育类型的一个“教育层次”或一个“教育阶段”;二是职业教育具有不同于普通教育的类型目标、类型标准和类型特征;三是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两种教育类型地位等值,功能不同但同等重要,不存在孰轻孰重、孰高孰低、孰贵孰贱的问题。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这一战略性定位,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塑造社会共识,深化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促进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审计处副处长 刘昂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其中提出“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为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指明了方向,必将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和认识,给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全局性影响和重大机遇。作为一名从事法律职业教育的教师,看到法律为职业教育保驾护航,倍感振奋,倍受鼓舞!一定要立足新时代,起航新征程,用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职业教育的春天!

应用法律学院教授 颜九红

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以及“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些新的立法规定,将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大提升,极好地契合了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型强国和技能型社会的国家教育战略,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非凡。同时,该法还明确规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的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部分专业,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这不仅有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而且为我学院未来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作为一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的老教师,愿意为学院符合条件的专业提升到本科层次尽全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研室主任 李建欣

新的职教法第四条明确,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和根本任务,深感振奋和鼓舞。在今后的思政课建设中,我们要精选最有助于达成教学目标、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帮助学生理解教学重点难点的内容,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针对性和亲和力。

青年思政教师 崔丽娜

新职教法提出,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要求我们必须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实务等课程,从而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新职教法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水平的技术能手,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如果说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发布预示着职业教育的春天即将到来,那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就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暖人的春风。

安防科技学院辅导员 韩红梅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辅导员也要做学生人生的导师,职业的灯塔,在工作中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争做勇担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奋勇前进。

2019级商务英语专业学生 张颖然

新职业教育法让我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增强了我们广大职业教育学子的信心。作为一名职业院校学生,我们将真正感受到职业教育一点也不比普通教育差,我再也不用担心我们即使拥有了同等学历,但因为是职业教育而在就业时被区别对待了。我将夯实自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一份职教力量!